工伤超过年龄,走人身损害有那些要求

工伤超过年龄,肋骨骨折2根能走人身损害吗?为什么有的人说要5根才行呢?出事地点在苏州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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