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给我工资怎么办?我可以告它吗?还有我们是单休,星期六还上班。社保的话公司是不给员工买的,只是补助200元。工资的内容是基本工资600,固定加班200,五险一金200全加一起才1000.这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中有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是提前三天辞职,但是公司是要求七天之后才能走样?而且老板似乎不想给我算工资。如果三天后他不给我发工资的话,我去劳动部门告要些什么资料?我手机里照有有公司我们考勤本每天考勤签名的照片,还有去银行购买公司的进账单的收费凭条的照片,照片上有公司的盖章及购进人我的名字及身份证号,公司里的部分档案也有我的签名......这些是否足以证明我在那公司工作过的......如果告它的话我需要些什么材料。。。。。。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