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商标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盗用别人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盗用的方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行政处罚的情形,盗用他人注册商标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侵权的情节进行处罚,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责令马上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作案的工具,罚款要依据违法经营额按一定的倍数进行罚款;
2、刑事处罚的情形,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法》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的基准刑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拘役;
3、民事赔偿的情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有造成损失的,依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对赔偿有异议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盗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是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方面,具体在承担什么责任,要依据侵权的情节而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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