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与女友发生关系,遭拒后以照片威胁:“公布,让你当网红” ,咋看?

如题所述

“面对威胁,要及时报警;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此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某,男。曾因强奸罪、盗窃罪,被法院合并处罚,决定执行刑期九年。

廖某,当时是深圳某公司的搬运工,在一个老乡群里认识了张某。之后两人添加了联系方式。在聊天过程中,恬不知耻的把自己徐沟城是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希望能够和张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在暧昧的过程中,张某给廖某发了一些私密的照片和视频。之后两人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

两人在逛街后,再度发生了关系。期间,廖某还拍摄了两人的动作视频。后续廖某还想要继续这种行为,但是张某开始拒绝。廖某就把自己自己留存的张某露点照片和视频发送。说是要进行公布,让张某成为网红。张某不得已只得屈从。事后双方发生了三次关系,然后各自离开。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违背受害者意愿,与其强行发生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虽然对于性质上有所辩解。但是在传唤后主动到案,并且如实供述犯罪经过。仍然构成自首行为。后续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所以从轻处罚。

谈恋爱对于大部分年轻人来说,是比较熟悉的一件事情。但是每个人对谈恋爱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有些人对于谈恋爱是手到擒来,而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因素,面对谈恋爱,有点不知所措。所以很多人就觉得不会谈恋爱的人先去学一些恋爱技巧,这样的话来的比较好。也有人说学习恋爱技巧还不如实践恋爱来得更好一点。

因为有些人对于谈恋爱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去做,毕竟自己没有谈过恋爱,所以他们就迫切的希望一些恋爱技巧来改变他们。的确这有一定的优势,毕竟做任何事情之前都需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人的确不会谈恋爱。所以他们在谈恋爱的时候不知所措。其实他们自己私下也会去寻找一些方法,或者是获得一些恋爱技巧作为基本功。然后在谈恋爱的时候再通过实践恋爱作为助攻,这样的话谈恋爱肯定会成功的。

一方面,爱情正在和各种当代议题缠绕,承担着人们的价值期待;而另一方面,追求爱情已然成为都市青年眼中的次要潮流,在它之上,更具有正当性的追求似乎是“搞事业”“做自己”。和“恋爱脑”相似的标签是“渣男”——一个在恋爱中有错误行为的男性就是“渣男”,正如一个对爱情心存幻想的女性就是“恋爱脑”。这种定义并非错误的,但其最大的副作用是窄化了人们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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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8
我非常不认同这个男子的做法,两个人的感情讲究的就是你情我愿,如果你的女朋友不愿意的话,那么你也没有必要去为难他,采用威胁的方式是非常不道德的,可以展现出这个男人很小心眼,很自私,我建议这个女生应该快点和这个男人分手吧。
第2个回答  2022-05-08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好的,已经是违法行为了,首先这样的行为对方的权益也违背了妇女的意愿,会构成强奸罪,而且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好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
第3个回答  2022-05-08
这样的行为是特别恶劣的,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应该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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