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行驶中突遭暴雨围攻,依照高速公路行驶要求是不允许定点停车的。在紧急停车带内泊车,车后视线不清,非常容易产生交通事故,所以说那么做是违反规定的。准确的行为便是开启雾灯,并没有雾灯车子开启应急照明灯和近灯,迟缓均速行驶,假如离高速服务区近点,就开上去避开一下。
紧急停车带只容许轮胎爆胎、车辆故障、有应急患者必须救护能做短暂性滞留,与此同时,开启双闪灯,车子150Km置放三角警示牌,其他人躲进防护栏外,通电话通话高速公路救援中心。在高速路上忽然碰到大暴雨,雨大并且可见度极低,基本上看不见地面,确实不能跑了,赶快加上双闪灯在应急车道停车,
并且停车子也许多,停了大约十分钟前后,雨小了点再继续上道,过后并没有看到有处罚罚分的通告,或许是这类特殊情况交警队也可以了解,也也许停的地区没监管。我觉得在这类特殊的状况,或是到紧急停车带等雨小了点再走安全性一点,要不然大暴雨还要继续跑,风险更高,即便处罚罚分也没办法。在高速上行驶假如遇到暴雨,应立即开启前后左右雾灯示廓灯匀速行驶,
若有出入口就近原则驶出快速或进到高速服务区,个人认为,在高速公路行驶突遭暴雨,定点停车不可算违纪行为,由于在暴雨中行驶视线不清,肯定会减少行驶速率,产生不确定的一些风险源,假如离高速服务区近最好是到那边躲雨,假如还远最好是就近原则安全性驶进紧急停车带,打开风险报紧灯以警告后才车子,待暴雨之后应立即驶出紧急停车带。暴雨能见度低眼睛视力不清,行驶风险,假如紧急停车带不可以紧急,还叫紧急停车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