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保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但意外伤害包括意外死亡和意外残疾的给付责任,这类报销不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除了上面说到的意外死亡和意外残疾的给付责任外,以下这些情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是不给报销的:

1、自购药品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到境外就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

另外工伤、职业病、流氓斗殴、酗酒致伤、交通肇事、他人故意伤害、医疗事故、美容、健康体检也都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iknow-pic.cdn.bcebos.com/18d8bc3eb13533fa405d4643a5d3fd1f40345bf0"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18d8bc3eb13533fa405d4643a5d3fd1f40345bf0?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18d8bc3eb13533fa405d4643a5d3fd1f40345bf0"/>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缴费

在每年的9月1日—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期限,这次缴费是缴纳第二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其缴费标准为县(市)每人缴费180元;市区每人缴费240元。初次参保的居民可以凭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所属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

另外,新迁入户籍的城镇居民,应在落户之日的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从缴费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由亲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这样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1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县(市)每人缴费为180元,市区每人缴费为240元。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5%9F%8E%E9%95%87%E5%B1%85%E6%B0%91%E5%8C%BB%E7%96%97%E4%BF%9D%E9%99%A9/6633730?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7-04
医保不能报销的几种情况
社保法》规定,不能纳入社保报销范畴的意外伤害救治包括:“(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简单来说,医保无法报销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境外就医,另一类是由其他个人或组织承担的。
其中,“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这一条,与意外的关系最为密切。生活中的意外伤害,按照责任人的不同,分为两种:由他人造成的意外伤害,比如被车撞伤、被高空抛物砸伤等;由自己造成的意外伤害,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按照《社保法》的约定,第一种情况医保不能报销的,只能找“第三人”进行赔偿。不过,法律制定者也考虑到了实际情况,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医保可以先行支付,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人社部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细化了这一点,如果需要医保先行支付,需要个人向当地社保机构书面申请,并告知伤病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同时,对于超过第三人责任的部分医疗费用,也可以由医保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