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没有房子的国家有什么政策

如题所述

(1)对于农村户口,如果你无房且已成年,可向村委申请宅基地建房。从各地实践看,还需要你已婚且你处的农村还有多余的可分配宅基地,否则你就无法申请,则只能居住父母家。如果你家处于城市开发规划区内,则你可作为无房户以很低的建安价购买一套商品房。
(2)可以申请宅基地,尽管国家对宅基地有严格的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房户的家庭无法申请。只要没有符合相关条件的房主,他们都可以申请宅基地盖房。
(3)没有宅基地申请的无房户,我国某些地区的村庄人口稠密,无家可归的家庭没有多余的宅基地。此时,未经村民和村委会的同意,农户可以合法购买村集体内的房屋。
(4)经济困难的无房户,农村地区大多数无住房家庭是贫困家庭。低保险家庭,他们没有能力购买房屋和建造房屋。对于这类无住房家庭,地方政府可以安排合理的安置。国家对于农村农民的扶持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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