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辞职,如果直接走人,有没有什么后果呢?

我现在拿到了留学的offer,因为以前和公司很不愉快,所以想直接辞职走人
公司是一家半国企,我签的合同是编制外的,工作性质类似临时工,就是帮公司拉业务,后来转岗到前台行政,天天加班,但是工资还是按业务员,和同岗位的员工差距很大,这样直接走人,有什么后果么,因为合同不是正式员工的合同,不知道影响大不
另外我的档案都没有在公司,是托管在人才市场的

如果违法辞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因无法找到接替者而遭受的损失。是否发生损失,以及损失的数额,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辞职后新找工作的,需要提交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果直接走人,未来将有有麻烦。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员工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参考资料:

辞职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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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劳动者辞职,需要按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果违法辞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因无法找到接替者而遭受的损失。是否发生损失,以及损失的数额,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辞职后新找工作的,需要提交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果直接走人,未来将有有麻烦。对于社会保险问题,用人单位会按法律程序处理,没有不良影响。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8-04-18
如果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辞职走人了 会对下一份工作造成的影响:有些公司在招人的时候,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你现在没有上班,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一般公司会不予录用; 一、在离职的时候,要办理好离职手续,并做好交接;
第3个回答  2011-10-17
建议可以看下劳动法。
如果直接走人,公司有权不给你结工资。
最重要的是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有没赔偿的条款,如果有,那么那根据赔偿条款来。一般的劳动合同还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是会计等岗位是必须要做工作交接的。
一般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申请。
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11-04-07
一走了之,无什么后果,大不了不发你最后一月工资。当然稳妥起见,建议按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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