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被人顶替上大学的事情?

如题所述

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事从客观角度来讲是触犯法律的,这样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譬如银行贷款名义,个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份,赔偿损失等。


                                   

从主观角度来讲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是令人嗤之以鼻的,它剥夺了被顶替人的美好的一生,改变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是非常不公平的。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是十几年的奋斗最终的成果揭晓,也是穷人家孩子改变命运最好的出路,然而就这样一条最公平的道路也被某些人的权力阻挡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然而这样恶劣的行为却是比比皆是,冒名顶替者家中都是有钱有权,而被顶替者的孩子被蒙在鼓里,以为是自己的失误与大学失之交臂,从而心中留下无尽的遗憾和悔恨。即使有些被顶替者多年以后知道自己被冒名顶替但又因家中无权无钱,而又时隔多年且不懂得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这样顶替者出了些钱就草草了事,这样的案例在全国有上百例。是多少个家庭的毁灭,是多少个家庭荣耀的陨落。


                                   

为什么这样的事件的曝光会让人觉得愤愤不平呢,其根本原因是人们无法接受这种利用公权在最公平的命运转折点上动手脚,而这样的情况在发生时普通老百姓却也束手无策,由此它也揭示了人们渴望公平正义,渴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大学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对一个人未来的发展方向起着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的。顶替者抢走了被顶替者的大学通行证改变了被顶替者的人生轨迹,在愤怒之余也为被顶替者感到遗憾和惋惜。


                                   

为减少和避免类似的顶替事件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政策严惩冒名顶替者,才能正风气,还普通家庭一个公平制度,还我们一个朗朗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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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2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侵犯了被顶替者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身份权等,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顶替者可以要求恢复正真身份,赔偿损失等。

高考就像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是一个人努力奋斗几十年的结果,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的转折点。而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是踩着别人十几年的艰辛历程,抢夺了别人怀揣几十年实现理想的机会,来给自己的幸福生活做铺垫,这种行为是对他人的极度不公平,更是对他人人格的一种碾压。

那些从小生活在黄金屋里的人仗着钱势剥夺穷人家孩子的受教育权、姓名权甚至未来,不经过努力轻而易举获得成功人生。而穷人家的孩子,读书可能是他们唯一一次出人头地的机会,却被有钱有势之人抢占,那他们的未来谁来负责?难道他们活该一出生就压在别人脚下吗?那这与封建的阶级社会有什么不同。

当下热播剧《幸福到万家》中王秀玉就是被顶替上大学的一个鲜明例子,她所在村的书记的女儿万传美多年前顶替自己上了大学,而她却被蒙在谷里多年,以为是自己能力不济与大学失之交臂,被迫认命在万家集体上班,没有学位的她被同事当做关系户看不起,更是被无端地辞退。多年后得知自己被冒名顶替但因家中无钱无权,父母没有权利意思又被金钱所收买,草草了事,郁郁度日。王秀玉只是上百甚至上千个被顶替者的缩影,又有多少个人才人才在社会的不公平下被隐埋?电视剧地形象化演出就是在呼唤我们加强维权意识,杜绝这种不公平的事件再度发生,让悲剧落幕在2022。

电视剧中的顶替者万传美,多年在惶恐不安中度过,多年未归家的她内心煎熬对此事也是懊悔不已,背负如此大的谎言枷锁,沉重度日,就算前途光明,可内心真的快乐吗?担惊受怕地愧疚一辈子?这是她想要的结果吗?

最终她当众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向王秀美道歉。解开了自己内心的枷锁,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尽管于事无补但她放过了自己做出了赔偿。但其实这对于被顶替者来说已经是为时晚矣,所以被人顶替上大学这种恶劣的社会事件应该被严肃对待,杜绝它再度发生!

现今冒名顶替上大学已经入刑,具有极大的震慑力,不仅是国家重视人才和教育的体现,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更是还社会一份公平,给孩子留下一份机会的重要举措。

第2个回答  2022-07-18

最近网上也出现了几起被人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而且热播剧《幸福到万家》里面也有剧情是谈到这个话题的了,我本人是非常抵制这种恶劣行为的。


一、法律方面

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从法律方面看也是违法犯罪的。

“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使得对此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制手段更加丰富和完善,具有极大的震慑力,不仅是国家重视人才和教育的体现,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高考不是法外之地,也不要去挑战权威,去私用官权,滥用职权,甚至威逼利诱,这对每一位勤奋的高考生都是不尊重的。

二、道德方面

俗话说得好:“成人先成才。”连人都没有做好,去干这种伤害别人的事情,这毁的就是一辈子啊!别人也有大学梦啊!你凭什么剥夺别人的权利,良心上过得去吗?

电视剧《幸福到万家》里面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这么多年活得非常惶恐不安,因为她害怕谎言揭穿,每天担惊受怕的,这折磨的可是心理。做了有违道德的事情当然要受到制裁,这担心受怕的日子估计要过一辈子了。

三、严重抵制

一个国家“无法不立”,缺失了公平,就会受到反抗,只有严重抵制这种行为,才不会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我们没有权利去评判双方,去代替受害者原谅施行者,没有办法去感同身受,因为代价太大了,被人顶替,要是一辈子不知道,一辈子都在愧疚,青春的奋斗是徒劳的,这让人难以接受。

所以,我们应该抵制这种行为,即使有的人愿意这样做也要举报阻止,贪图一时的享乐与财富,是很不清醒的,国家更应该加大管理力度,去遏制这种事情。

总而言之,我对被人顶替上大学的事情是非常疼心的,毁了一个人的一生啊!我无法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也感觉庆幸没有被强权给威迫,也希望每个人都能被公平以待,考到理想的大学。

第3个回答  2022-07-19

宝,你好!对于这种事,我感到非常气愤,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受害者我也是非常同情,希望他们可以通过正当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于冒名顶替者,我觉得也需要受到一定的惩罚不管有什么理由,做错了事理应受到惩罚。这件事被提出来,不仅仅是电视上的呈现,更有现实生活中的实例。

现在我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知识:

冒名顶替上大学犯什么罪:

1、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应当构成冒名顶替罪,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犯罪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

十年寒窗,勤耕苦耘,一朝喜讯,酸甜苦辣尽偿。

每年高考结束,成千上万的学生和家长,渴盼的就是高考成绩和那纸录取通知书。

而每当这个时候,人们看到的,却是兴奋与失落并存,激动与沮丧共舞,耳闻目睹到的,大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但是我想说,每个人的成功都没有她们表面上那么轻松,都需要付出努力,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所以想要成功就需要自己去努力奋斗,而不是窃取他人的成果!

希望大家都能努力奋斗,用汗水浇灌果实!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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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2-07-18

首先,先抛开公平不公平那些比较主观的想法,就事论事,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该行为应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其次 ,一个人能上得了大学是靠自己三年甚至三年以上的努力得来的,这份辛苦不是别人可以随便轻视的,而那些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就可以享受到别人的人生,这是多么不公平。我看过一则新闻,就是一名男子的入取通知书被别人盗取,以为自己没有考上,毕业后几年一直在辛辛苦苦的打工赚钱,有时自己一顿饱饭都吃不上,在这时由于各种机缘巧合他发现了另一个男子和他同名并且就读于他报名的大学,经过调查发现就是那名男子顶替了自己去上了大学,他看到那名男子身上穿着各种名牌,享受着各种成就,这该是多么痛苦,可过了那么多年,尽管揭示了那名男子的恶行,但是自己已经不能继续自己的梦了,那名男子因为自己的贪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最后,我希望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行为都不应该出现,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力去享受别人的人生,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自己辛苦得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不要去贪求别人的东西,在上大学上是这样,在平时为人处世上更是要这样,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安心享受自己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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