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

如题所述

  立法机关就是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机关,是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因法律的空间效力不同,分为:①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国家主权管理的全部领域,包括延伸意义的领域,如驻外使馆,领空、领海以外的飞机、船舶;②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本地区。 全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职权。这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职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是国家立法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则,便于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贯彻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宪法第一一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另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因此,我国的立法机关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之外,还有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余的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除此以外,我国的其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没有制定法律和法规的权力,因此它们也不是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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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6
在我国,权力机关就是立法机关,两者的关系是等同的。具体的机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
第2个回答  2011-04-06
相当于老鸨子嫁女儿
第3个回答  2011-04-06
狼和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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