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联营造林。甲方擅自将自己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丙,未经乙方同意,转让有效吗?

《合同法》对债权的转让,从程序上仅为履行通知义务,无需取得对方同意。但是联营双方有债权人、债务人之分吗?

第1个回答  2011-04-05
转让无效,合同法有规定,任何一方退出或转让都要商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后,并且其他合伙也要在转让合同上签字才能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1-04-05
转让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需债务人同意,这仅仅是针对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合同。例如,欠款合同中,债权人就可转让合同中的权利。
但是,对于联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即合同双方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甲方在联营合同中,即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因此,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转让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附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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