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要求和实际赔偿金额不符,法院怎么判?

你好,去年罗某把一批生产设备转让给我。转让费是3.3万。转让设备时我给他写了转让明细欠条,也按了手印,担保人签了名。目前我已经给了他2.24万元。由于转让前和他有些账目没算清(转让前的账目都没了,也没留下字条)我还有1.06万没有给他!现在他请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我还他1.3万元!请问下法院会怎么判?如果败诉我是否要付1.3万元和诉讼费,诉讼费要多少钱?谢谢

如果你证明不了,你还了他2.24万元的话,同时他承认你只有还了两万,那么你很可能要还1.3万了。至于诉讼费就没多少了,正常情况下60几块!追问

2.24万元银行有记录!

追答

如果有这个转账记录的话,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自己调不到记录,还可以申请法院调查。

追问

谢谢,听原告律师说如果我败诉,我除了要支付1.3万外还要支付一万多的各种费用!关键是1.3万和1.06万有差别,法院会判我输吗?结果怎么样呢!

追答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输你肯定是输的。
当然如果你能找出,你不止给了他2.24万元的证据,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至于各种费用一万多,那是扯淡!

追问

就是之前的账目不清楚,他才会拿出欠条要我还钱了。谢谢你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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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当事人要准备好证据,向法院提出反驳意见。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
法律分析
如果接到了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告到了法院。被告这时应该按照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以拒绝签收的文书、不答辩、不出庭等作为对被告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简单地说,就是找律师来帮助应诉。具体就是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被告应向提交答辩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起草答辩状时要注意有针对性,可以针对对方的一个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对方状中的一个或几个事实理由,有理还要有据,反驳对方的指控要用事实说话。有些答辩状虽然文采斐然,激扬慷慨,但没有针对对方的指控摆事实,讲道理,只是一味的谴责对方,效果并不好。在答辩状中,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请求,也可以进行反驳。如果被告认为对方在纠纷中也有违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2个回答  2011-03-28
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你已经还款2.24万元,尚欠1.06万元没有归还,不应当还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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