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问题急需你们帮忙!我父亲是1981年1月份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而我是在1987年7月份在内地出生的,请问我是否符合办理超龄子女赴港申请呢?急急急,请尽快回复。谢谢!
那我4月1日是不是可以递交申请表上去呢?
追答4月1日之供第一批申請人遞交申請資料。因為你不是第一批的,所以無需遞交,需要等消息。
就算你遞交了,他們也不會受理的。。。
我父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候我还没满14周岁,难道我不符合下面这一条条件吗?
“自2011年4月1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申请。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内地人。”
如果你想在4月1日开始申请,请问你符合如下条件吗?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申请人在港的生父或生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申请,不设申请截止期限。自2011年4月1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79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申请受理时间另行公布。”
符合那这条的不也是在2011年4月1日起可申请吗?
"根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布的申请须知,申请人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而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在2011年4月1日仍定居香港,可自2011年4月1日起,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与父母团聚。"
如果你非得一葉障目,我也沒辦法。那你就去出入境管理處申請吧,看他們收還是不收!
Once again,今年4月1日是供第一批申請人申請的,即父母在79年前取得香港身份證的子女申請。
或者你可以上網搜尋下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