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各自的行政职能是什么?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

如题所述

  联系: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隶属于公安部,是执法机关。总而言之,“公检法”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此外,它们都是法律的执行部门,工作准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国家的政法机关。它们总的任务是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三个机关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行政职能: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在刑事诉讼中,有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权力。比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和被害人;勘验作案现场,检查、搜查犯罪嫌疑人,搜查可能隐藏罪犯、罪证的处所;扣留物证、行证进行鉴定,对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和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在审判阶段,检察机关派人出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检察机关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行使检察权。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的任务是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决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适用刑罚,以及适用哪一种刑罚。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有权做出判决或裁定。 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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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公安机关,是担负着国家治安、保卫职能的专门机关。它是国家行政
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之一。国务院设公安部,领导全
国的公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省辖市及市辖区、
县、自治县、县级市设公安局。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得在辖区内
的镇、街道及社会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设立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
的主要职能是:⑴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⑵领导和管理
和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⑶担负社会治安、国防治安、交通治安的管理工
作;⑷担负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预防犯罪的工作;⑸负责国家财产、国家
机密和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⑹管理消防和防空工作;⑺指导治安保卫委
员会工作,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⑻户籍、居民身份证、国
籍的管理工作,等等。
检察院的职能有三大块:自侦、批准逮捕和法律监督。自侦就是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
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自行进行侦查。批捕则是对于公安机关侦
察终结的一般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审查,批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法律监督
则包括依法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法院的庭审行
为进行监督,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对监狱执行刑
罚进行监督等非常广泛的行为。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内设立案庭、刑
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监督庭、
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装备科等职能部门,负责审理和执行刑事、民
事、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并通过审判,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
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保障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他们之间是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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