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改名!老爸已故,母亲还在,假如母亲写个遗属公证一下可以吗?

如题所述

房产是你父母的共有产权,你父亲去世,房产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你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能继承她应该继承的份额。

你母亲做遗嘱公证只能做属于她的产权部分,其他人的产权她是没有权利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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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8
你好,不可以,你母亲只能做属于你母亲的那一部分,写个遗嘱公证,其它部分是你父亲直系亲属来继承,如果其它直系亲属都放弃了,由你母亲一人来继承,那你母亲就可以写个遗嘱公证一下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20-04-18
当然可以的,房屋产权是你父亲的,他已去世,继承人如果是你的母亲,她同意改为你的名字,只需要做个公证放弃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20-04-18
可以的,但是必须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在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到公证处签字以后生效,合法继承人包括:父母,继父母,夫妻,再婚夫妻,子女,养子女,孙子孙女!
第4个回答  2020-04-18
可的,父亲一去现在母亲就是说了算的人,只要遗嘱跟公正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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