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工伤骨折,如果不能评伤级残。养伤期间公司给了点基本生活费,

如果工伤鉴定完毕,不能评伤级残。保险公司有没有补贴受伤之前正常上班工资

因工负伤,养伤期间,原工资薪酬不变,由所在公司负责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另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不存在补贴你受伤之前正常上班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9
如果是经人社局认定的工伤,且是骨折,按工伤评残的标准,构成工伤等级。当然工伤评残,要在认定工伤后,到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做。工伤的停工留新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2个回答  2020-04-09
按照工伤鉴定的标准,伤情已经鉴定为骨折了就达到伤残鉴定的最根本的条件了,养伤期间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发放,等鉴定结果出来后社保会根据伤残等级发放相应的补偿和休养时间。
第3个回答  2020-04-09
受伤之前,正常上班的工资应由你所在公司发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