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号 我司全厂放假 我接到公司安排说要去南京返工 期间从一号早上七点出发至二号凌晨三点回到公司期间共计二十个小时 每天上班时间为十二个小时 那么途中的八个小时是否应有出差补助或者加班工资? 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
一号是周五 二号是周六 说是只给我们算十二个小时加班 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