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身份属性是: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据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9月修订版)网页链接第二条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