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参加公务员考试被莫机关录用,在试用期内因违反公务员纪律被取消录用,小王的正确做法是
《公务员法》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复核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取消录用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