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母亲五年前为我买了一款保险产品,每年交一万交够十年即可,可由于当时销售人员为了得到下单的提成有意隐瞒实际情况,误导我母亲也未告知同样的保险买了两份,只是口头告知出了新政策每年交两万交够五年就给他打电话告诉保费已交清,无需交够十年,除了大病保障,每年还会有分红,到期还会返还保费等(未说年限;无法提供证据),由此我母亲在销售人员的误导下买了同样的保险两份保单还不知情,可当我们交够五年在打电话时,变成了空号无法找到该人,再去保险公司一问告知已离职,并且告诉我们同样的保险购买了两份,和着我们还得在交五年交十万,可实际情况现在由于我母亲没有生活来源,无法交清余下保费,如果现在退保的话只能退一半.我也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要求退保,并返还剔除分红以外的余下保费,还没有具体回复,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还有就是该合同的被保险人为我,但合同上签字为我母亲代签,我当时并不知情且我已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保险合同上有一段提示语,也是由保险带人代抄录,非本人抄录,这两项可以作为我维权的要点吗?)如果保险公司没有给出满意的答复我去保监会投诉是否有效?
如果谈的没有结果的话,您看我这个后两项可以作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质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