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职期间可不可以开律师事务所

如题所述

  律师在职期间可以开律师事务所,但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开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从业的律师,有一定的从业经验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以及有按法律规定数额的资产。如果是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还需要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如果是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需要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

  第十四条 å¾‹å¸ˆäº‹åŠ¡æ‰€æ˜¯å¾‹å¸ˆçš„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 è®¾ç«‹åˆä¼™å¾‹å¸ˆäº‹åŠ¡æ‰€ï¼Œé™¤åº”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è®¾ç«‹ä¸ªäººå¾‹å¸ˆäº‹åŠ¡æ‰€ï¼Œé™¤åº”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七条 ç”³è¯·è®¾ç«‹å¾‹å¸ˆäº‹åŠ¡æ‰€ï¼Œåº”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第十八条 è®¾ 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 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 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æˆç«‹ä¸‰å¹´ä»¥ä¸Šå¹¶å…·æœ‰äºŒååä»¥ä¸Šæ‰§ä¸šå¾‹å¸ˆçš„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å›½å®¶å‡ºèµ„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å¾‹å¸ˆäº‹åŠ¡æ‰€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

  (三)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事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证书的部门注销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å¾‹å¸ˆäº‹åŠ¡æ‰€åº”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å¾‹å¸ˆäº‹åŠ¡æ‰€åº”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第二十七条 å¾‹å¸ˆäº‹åŠ¡æ‰€ä¸å¾—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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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6
开律师事务所,不是一个律师可以开办起来的,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必须是有三个律师以上的组成共同开办,且每个律师须执业达到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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