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是农村户口,86年变为城镇户口,94年调地时农村地被抽回去了,户口已迁出,原来农村宅基地可以卖吗?

2、城镇户口人在城里买房,人已故,在农村的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以撤吗,怎么撤?

补充:原来的农村宅基地院套大,法定面积半亩,其余超出六百平方米土地,扣的是其儿媳的农村户口的口粮田,城镇户口人已故(其公公),农村的宅基地含有儿媳的口粮田,在其儿媳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婆婆和其小叔子(城镇户口,农村户口已迁出,并在城里买了房)给卖了,他们这样做违法吗?其儿媳的口粮田怎样才能要回来?

你说的全是没用的,一宅基地原则上属于村集体,但只是原则.卖给同村人也受保护.新物权法.二地的事,先去村查土地现在是否有.没有的话再看有集中地)就…没分给村民的(.基本上都分了,要不也外包了,.没有就别要了,土地政策现有不变.有的话申请.卖基地的事,是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谁名就是卖和过户.主看过户没.追问

还没有过户那我的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的资料哪去啦,我的吃饭问题谁给解决这就和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他们的工资让别人给支走啦,按着你的说法,就让支呗别吱声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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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5
你最好是还上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政府咨询一下,这个可是法律问题哦。
第2个回答  2011-03-26
t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关键是看房产证在谁的手里,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利买卖房子。你看看写的是谁的 名字,追问

谢谢,房产证上写的是其公公【已故】的名字,分家时把这房子其亲属的曹纵下,在其叔婶的劝说下,他大哥违心的签啦协仪,将房子给啦他她的小叔子,他小叔子在其哥。嫂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院及他嫂子的口粮田一并卖给啦另一组的村民,并把房屋产权证通过城镇规划局给过户啦,但现在到土地局那土地使用证不给过户。另买房的原有一处宅基地,俩证具全。今年春耕快到了,我可凿锁进院种我的那部分口粮田或者载树吗?请法律人士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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