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甲方次责,乙方主责,乙方两人受伤,医院费用1万3,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中,甲方次责,乙方主责,乙方两人受伤,医院费用1万3,我有交强险,第三者20万,我要赔对方那些方面的钱?(伤者60岁)然后保险公司是怎么理赔我的?按我30%的责任,要贴多少钱?保险公司要理赔我那或者伤者那几项的钱? 具体知道的回答下 谢谢 急 最好有例子 有数字说明 非常感谢!
我是小车甲方,对方是机动三轮车乙方,我无损伤,对方车辆有损(不严重)对方骨折要回家修养3月,保险公司1万元百分之百报,超出1万元是按责任划分算的吗?非医保药是否按责任划分!62岁的老人,轻微骨折休息3个月请问具体有那些方面的赔付?

三楼的朋友所讲“通常你承担的赔偿责任就是30%,如:其中的医疗费1.3万*30%即3900元你负责,保险公司也是按此来赔偿的,”这话不对,交强险是1万医疗费、11万死亡伤残,2千三者物损,交强险是有责全部赔付的原则,也就是说医疗费1.3万扣除医保用药范围后低于1万的全部赔付,超出1万部分按责任划分算。62岁一般情况是不赔付误工费(除了提供还就业的有效证明),后续3个月的赔偿可有护理费、营养费。护理费属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可有100%赔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15
通常你承担的赔偿责任就是30%,如:其中的医疗费1.3万*30%即3900元你负责,保险公司也是按此来赔偿的,你的险种和额度足够赔付的。正常处理你无须额外支付。不过,对方作为受损者和弱者,实际协商解决中,通常你能多承担一点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人伤涉及的费用有:三轮车修理费、医疗费、后期医疗费、伤情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有工作收入证明)、交通费,后三项通常是按保险公司依据国家标准且有限制的,而精神损失费必须是保险公司事前同意的。

最近的一个例子:车与摩托车事故,双方均责,摩托车方有人伤,医疗费1.2万,协商解决时对方根据上述赔偿项提出1.8万补偿,保险实际赔付了1.5万,车方额外支付3000元问题解决。

交警判定的责任划分,其实质就是对合理损失各自承担责任的划定,商业保险的赔偿也就是以此为依据的,非医保药部分只要是合理的同样。追问

62岁的老人,轻微骨折休息3个月请问具体有那些方面的赔付?

追答

上述已基本提到,老人已退休不工作而无误工费一说之外,其家属因照顾护理而产生的误工费也属赔付范围。

第2个回答  2011-05-15
建议直接走诉讼,按保险公司的条款 药费、伙补。交强承担1万 超出的三千按比例承担, 其他误工护理都在死亡伤残限额12万内承担。

原则上来说你不用承担任何费用,但是对方有可能会提出其他超出保险范围索赔要求,例如没有任何理由的要个1-2万的赔偿就同意结案,不然就如何如何的,那就看你的承受能力了。
第3个回答  2011-05-15
把你的问题说得清楚些。
1、你是甲方对吗?
2、乙方两人受伤有没有住院?如果住院是多少天?
3、乙方交通方式是什么?双方的其他损失是过多少?(包括车辆损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