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用自己的私房钱建了栋楼,房产证是我和母亲的名字,楼房的分配是我住一层,父亲和母亲一层,哥哥(爸爸和去世的第一任妻子所生的)一层,父亲为了防止以后遗产的纠纷就立下了公证,内容简要:房产证持有人不得买卖房子,能让哥哥长期居住该房子,并且要求我跟母亲在这份公证里头签名,我想咨询下,如果我跟母亲都签署了名字那么这份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