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法律效力?

母亲用自己的私房钱建了栋楼,房产证是我和母亲的名字,楼房的分配是我住一层,

父亲和母亲一层,哥哥(爸爸和去世的第一任妻子所生的)一层,父亲为了防止以后

遗产的纠纷就立下了公证,内容简要:房产证持有人不得买卖房子,能让哥哥长期居

住该房子,并且要求我跟母亲在这份公证里头签名,我想咨询下,如果我跟母亲都签署了名字那么这份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处公证后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公证处公证后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到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因协议产生纠纷时,公证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二、公证书的效力有哪些
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对公证的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暂行条例》均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定证据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必须办理公证,则公证也成为其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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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1

是的,具有法律效力,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具体分析如下:

1、证据效力。

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明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公证机关是国家的司法证明机关。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要依法对公证对象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核实,之后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直接使用,是一种调整经济、民事法律关系的可靠法律凭证。

2、强制执行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再经过诉讼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公证的这种强制执行效力,不仅有利于迅速解决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难题,还可以避免因诉讼、仲裁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和人力、物力的损耗。

3、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效力。

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国际惯例以及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反之,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我国《收养法》第15条第4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21条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除法律规定外,根据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公证形式的,当事人要使其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也必须办理公证。如经济合同的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经公证后生效,则这份合同不经公证机关公证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公证书效力分三种:

(1)证据上的效力。一切公证书都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书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

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执行上的效力。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追偿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审查该项债权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对债权本身无争议,债务人应履行、能履行而不履行时,公证机关可以给予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这种证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债权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3)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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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7

到公证处对遗产协议进行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因协议产生纠纷时,公证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对公证的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暂行条例》均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定证据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必须办理公证,则公证也成为其成立的要件。


扩展资料

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⑦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⑧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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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2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具体分析如下:

①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②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③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扩展资料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公证作为一种证明制度,其证明结果的直接表现是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

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公证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公证有三种基本的法律效力,即:

1.证据效力.

2.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3.强制执行的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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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3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公证作为一种证明制度,其证明结果的直接表现是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

法定公证效力,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的法律行为或须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文书,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公证;经过公证,其设立、变更法律行为,或者确认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行为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的法律行为或须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文书,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公证;;经过公证,其设立、变更法律行为,或者确认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行为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扩展资料:

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公证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公证有三种基本的法律效力,即:

1、证据效力。

2、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3、强制执行的效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证效力百度百科-法定公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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