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2010年12月28日向我借款6万元,到现在也不还,在法院已进行了财产保全,接下来应怎么办?

2010年12月28日,朋友向我借钱,说单位换领导了,她把公款挪用了,现在急需补上.我一想,这是大事,弄不好要犯法的,我问她多少钱,她说6万元,还问我我单位有钱吗?我说单位没钱,她说妹妹这个忙一定要帮我,钱我两三天就还你.我说,正好家里贷款的钱有6万元没用,被我存成定期了,可以借给你,三天之内可得还我.钱被我存成折借给她了,她给我出具了一份借据.过了元旦,她没提,过了年也没提.到了2011年3月20日,我妹妹借钱要买楼,我向她要钱,她说马上就给我,然后就今天推明天,明天又明天,一直推到现在也不还.后来才知道她在外面借了很多钱,也是被人骗了108万.现在已经报案.我一看,要钱没戏,就只好起诉财产保全,因她和她的先生都有贷款,保全工资不可行.就只好保全她的住宅楼(有楼照).她还有一处商服务(无楼照).她和她的先生都有贷款,保全工资也不可行.2011年5月12日我进行了财产保全,想问一下,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怎么样能尽快让她还钱?我的妹妹还等着这笔钱买楼呢.急!

  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接下来应怎么办要视具体情况:
  1、如果是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则申请人应该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如果是诉讼保全的,则接下来就应该等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了。
  如果在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仍不归还借款的,则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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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6
1、只能等法院下判决,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11-05-16
等法院通知开庭,判决胜诉生效后,申请执行即可。
第3个回答  2011-05-16
申请财产保全后需在15天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法院后,一切跟着程序走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1-05-16
法院不会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更不会自动解除财产保全。除非得到你的认可或你的给付行为已经执行完毕。
因不知道判决的确切内容,无法做其它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