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朋友向我借钱,说单位换领导了,她把公款挪用了,现在急需补上.我一想,这是大事,弄不好要犯法的,我问她多少钱,她说6万元,还问我我单位有钱吗?我说单位没钱,她说妹妹这个忙一定要帮我,钱我两三天就还你.我说,正好家里贷款的钱有6万元没用,被我存成定期了,可以借给你,三天之内可得还我.钱被我存成折借给她了,她给我出具了一份借据.过了元旦,她没提,过了年也没提.到了2011年3月20日,我妹妹借钱要买楼,我向她要钱,她说马上就给我,然后就今天推明天,明天又明天,一直推到现在也不还.后来才知道她在外面借了很多钱,也是被人骗了108万.现在已经报案.我一看,要钱没戏,就只好起诉财产保全,因她和她的先生都有贷款,保全工资不可行.就只好保全她的住宅楼(有楼照).她还有一处商服务(无楼照).她和她的先生都有贷款,保全工资也不可行.2011年5月12日我进行了财产保全,想问一下,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怎么样能尽快让她还钱?我的妹妹还等着这笔钱买楼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