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孝敬父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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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孝”字简释

“孝”的观念产生较早。“孝”字,古作 ,上面为一老人,下面为一小孩。康殷说;“象‘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 [1](P39)东汉许慎则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清段玉裁注:“《礼记》‘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 [2](P398)这些解释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但是意思完全一样,都认为“孝”是尊敬长辈,侍老奉亲。《礼记·礼运》也说;“何为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因此,“孝”首先是一种社会道德原则,是处理家庭中长辈和儿女间关系的准则。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演变,“孝”被封建帝王利用来为他们的统治服务。这样,“孝”就由道德范畴扩展到了政治范畴。

二 阐发儒家孝道观的主要经典著作《孝经》

在儒家经典十三经中,《孝经》“是一部字数最少,内容最浅,而影响最大,引起的争议最多的著作”。 [3](P1)其巨大的影响不是在学术价值上,而是在社会价值上。以致其面世以来,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争相传习,备加尊崇,影响所及远至日本、朝鲜等邻国异族。

《孝经》成书于何时,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但“今文《孝经》经过刘向整理后,才确定了后来流行本的规模”。 [3](P11)东汉时,《孝经》就被列为儒家七经之一,当时流行的是孔安国传郑玄注。自那以后,《孝经》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到唐代,玄宗亲自为之作注,更是大力倡行。宋朝学者邢昺为之作疏。现今流行的《孝经》本子,就是唐玄宗御注、(宋)邢昺疏的本子。由于《孝经》将家庭与社会人伦道德紧密结合,加上统治者的积极宣扬,故《孝经》几乎成了封建时代家喻户晓的儒家经典。

对于《孝经》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因而也引起了一系列证伪的官司。笔者则认为《孝经》是孔子和曾子所作,我们且看两例有力的证据。西汉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司马迁是位大史学家,治学严谨,考证确凿,加上离春秋战国时代较近,资料转抄讹误甚少,当不会有错。东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也说:“《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汉书》言“为曾子陈孝道”,即《史记》载“故授之业”。从马、班两位史学大家的记载可以看出,《孝经》的最初作者实际上应为两人:一是孔子;一是曾子。孔子将孝道口述给曾子,曾子将其记录整理下来,间或插有自己的心得体会。这就是所谓的孔子“述而不作”。他们两人的关系类似于当今某篇文章口述者和整理者的关系。故笔者认为《孝经》的最初作者应是孔子和曾子。当然,曾子的门人可能也参与了整理《孝经》的工作,于是也有他们的观点及其在书中对他们先生的尊称。

今本《孝经》仅一千七百九十九字,凡十八章。

对于《孝经》的内容,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篇首六七章为本经,其后皆传文”。 [4](卷八十二)

《孝经》一书,对于从帝王将相到黎民百姓之间的各个阶层的孝行都有明确规定。但其基本倾向是以伦理道德教育为政治服务,那就是以孝劝忠,以孝治天下,从而达到《大学》里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高政治目的。正因为如此,它才得到历代帝王的极力推崇。

三 孝为德之本 历代儒学之士大力宣扬

孔孟儒学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就载: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为德之本的思想在儒家其他著作里也有所反映。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5](P71)认为孝是仁的基础。孟子则说:“亲亲,仁也。” [5](P430)又说:“仁之实,事亲是也。” [5](P359)将侍老奉亲之孝作为仁的实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指出“孝”是一切德行的起点,是一切德行的大经大本,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根本法则。[6](P475)

“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5](P171)“仁者爱人”是孔子对仁的简明概括。而他又认为 “孝”是“仁”的基础,“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5](P71)既然孝道观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最高道德准则,那么,为了这种理念价值的推行,就必然有一些最具体最直接的行为要求。

儒学创始者非常重视父母子女间的感情交流,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7]诚然,行孝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子女对父母的物质奉养,但是孔子并不停留在物质奉养上,他认为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是不够的,还得在感情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和爱戴。所以他又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5](P79)如果对父母在感情上不尊敬和爱戴的话,仅是物质上的奉养,又与犬马有什么区别呢?不过,孔子对“孝”的最高阐述是要求子女在父母生前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在父母死后继承他们的遗志立身。所以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5](P74)周武王和周公旦继承文王的遗志讨灭了商纣王,故孔子赞扬他们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5](P44)司马迁著《史记》,班固著《汉书》都是立志完成其父遗留下来的未竟事业,是孔子孝道观最高要求的体现。

孔子对于要求子女孝敬父母做的一些具体行为,典籍中还有如下一些记载: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5](P79)父母在世时,要以礼侍奉;死了,要以礼安葬,并且按礼仪祭祀。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5](P79)关心父母的病痛是讲求孝道之关键。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5](P98)就是要求子女经常在父母面前尽些孝心。

孟子对孔子仁孝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认为孝是仁的实质。因此,“事孰为大?事亲为大。” [5](P357)又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 [5](P385)。推已及人,把最初产生和存在于家庭中的孝悌观念推广到整个社会,是孟子孝道观的独到见解。故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5](P253)

孔孟以后,宣扬孝道观的大儒不乏其人。北宋中期,理学领袖关中张载、洛阳二程都大力阐发孔孟儒学孝道观,从而使孝悌观念在民众中得以迅速传播,并打下深刻的烙印。

张载则把孟子推已及人的孝悌观念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他提出了“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 [8](P180)

二程对“仁”与“孝”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他们指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9](卷十一)“为仁之本”与“仁之本”是有区别,仁是本,孝是用,不能混为一谈。又说:“人无孝悌不可,而不全力以赴尽孝尽悌也不可。”[9](卷二十三)不仅要有孝悌观念,而且要有孝的行动。

清朝名儒魏源也对孝道有所阐发,他说:“君子之言孝也,敬而已矣;君子之言敬也,孝而已矣。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10](P14)把侍奉双亲的“孝”和“敬”紧密结合起来。这是魏源的新见解。

四 孝为政之本,统治者对孝道大力提倡

孝悌观念也是统治者为政的根本。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5](P82)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从政时,孔子引用《尚书》里的话来解释自己用孝悌观念来影响社会政治,就是参政了。这一则对话就说明了儒学创史人孔子一开始就将宣扬孝悌观念的活动看成是政治行为。

《孝经·开宗明义章》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指出了“孝”是伦理道德和政治行为的结合体。而“孝道”对封建政治的重要性在《孝经·三才章》里则体现得更为具体。《孝经·三才章》写道:“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治理国家以道德教化为基础,道德教化以孝行为根本,故孝道既行,天下自然垂拱而治。《孝经·孝治章》载:“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只要推行孝悌,就会国泰民安,政治清明。有子也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5](P70)历代帝王深知提倡孝道孝行对于稳定其统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儒家孝道孝行推崇有加。汉代统治者为表示推崇孝道,自惠帝始,给多数皇帝谥号前都加一“孝”字,如“孝惠帝”、“孝文帝”等等。《汉书·艺文志》载:“汉文帝时《论语》、《孝经》皆置博士。”《孝经》受到重视。同时将行孝与否作为选吏的依据,行孝者可以被举为“孝廉”,由朝廷任命为官。更有甚者,以皇帝九五之尊,撰集注解《孝经》的也屡见不鲜,如晋元帝、梁武帝、唐玄宗等都曾为之作注。

封建统治者重视“孝道”的宣传,主要是为了达到以孝劝忠的目的,其理论基础来自于《大学》里的“三纲八目”。

《大学》开篇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为三纲。就是一要修明天赋善德,二要治国安民,三要达到以上两项所应当达到的目标。

《大学》的“八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载:“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统治者利用孝道来教化百姓,就是修其身的过程。向广大民众宣扬孝行,就是希望以此影响人们,以齐其家。而这两项措施最终都是为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

“治国必先齐其家”[5](P12)指出了以孝齐家对治国的重要性。“孝者,所以事君也”,[5](P12)把人们行孝的对象直接指向为君主。《礼记·祭义》则说 “事君不忠,非孝也。”更加明确地指出对君主不忠,就是不孝的表现。

当然,统治者要推行孝道,还需以身作则,广敬博爱,规范天下。“所谓平天下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挈矩之道。”[5](P14)正因为如此,历代帝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也做出了许多诸如上述一些宣扬孝道孝行的姿态。

除了用一些非强制性手段外,统治者还运用了强制性手段来推行孝道,那就是将儒家“孝”的伦理思想渗透到刑律中,制订了对“不孝”作出惩罚的法律条文。秦代便继承先秦“惩治不孝”的传统,专有惩罚不孝的规定。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就载:某甲控告其子不孝,要求官府惩治,官府按其所告查办,“将其子断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论之”。其后历朝都有对“不孝”作出惩治的法律条文,而且更加繁密严厉。

历代帝王推崇“孝道孝行”,其终极目的是为了稳定其统治。但不可否认这一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也有一定的良性作用。

五 儒家孝道观的民间影响

历代儒学之士在理论上的大力阐发,封建帝王在行动上的推崇,这二者的合力在民间的影响就是《二十四孝》的产生和广为流传。

《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多数人认为是郭居敬撰辑。

《二十四孝》在民间的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它适合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稳定统治的需要,历代帝王不遗余力地加以提倡;二是经过几代儒学之士的阐发,孝悌观念作为一种社会道德原则在一般民众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宣扬这一观念的《二十四孝》自然容易被民众接受。

《二十四孝》所选孝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时间上说,包括了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孝子;从社会地位来说,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从年龄上说,孝子中有幼童,有成年,还有老人;老莱子戏彩娱亲,汉文帝亲尝汤药等等典型事例,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总之,《二十四孝》为各式各样的人物树立了孝行榜样。

然而,《二十四孝》的流传具有双重性,它既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扭曲了人们心目中人道性的“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

总之,孝悌观念既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良美德,也是儒学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儒家的宣传和统治者的提倡,自然有它合理的内核。但不可否认其中也必然杂有不正确的成份,也即后人所说的“愚忠”和“愚孝”。正确地看待孝悌观念和推崇孝道孝行,就是我们现代人应该引起注意和重视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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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孔子关于孝敬父母教诲孔子在他的《弟子规》中详述了如何孝敬父母,这对于我们当代的人们,特别是年轻人,是非常有益的。一个仁义,善良的人无论在家,还是在社会上都是一个好人,待人接物诚实善良,孝敬父母,爱护子女,他的心是无私的。孝是中国文化的基础,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一个人若不孝敬他的父母,被视为“大逆不道”。今天我们常常看到听到,无论是在文学电影里,还是现实生活中,时常有这样报怨父母的:“为什么生我?”其实,正如人们讲的“善恶轮报”,人的不幸都是因为以前做了不好的,失德的事情,才在他的后来遭遇不幸,以偿还以前做坏事时欠下的债。以恶相报,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磨难。如果人人都能遵守道德礼规,无论是为人父母,还是做子女的,小到家庭,大到社会都会非常协调。

孔子在对其弟子的教诲中讲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礼貌对待父母,父母有不对时,如何恰当的指出,等等。

“父母呼 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 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 冬则温 夏则清 晨则省 昏则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业无变 事虽小 勿擅为 苟擅为 子道亏 物虽小 勿私藏 苟私藏 亲心伤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身有伤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 亲爱我 孝何难 亲憎我 孝方贤 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

解说:
在家中,父母叫唤我们时,应该一听到就立刻回答,不要慢吞吞的答应。父母有事要我们去做,要赶快行动,不要借故拖延,或者懒得去做。父母要我们学好而教导我们时,必须恭敬而不可随便,要将话听到心里。我们犯错了,父母责备我们,应当顺从并且承担过失,不可忤逆他们,让他们伤心。为人子女,冬天要留意父母亲穿的是否温暖,居处是否暖和。夏天,要考虑父母是否感到凉爽。每早起床,一定要看望父母亲,请问身体是否安好;傍晚回来了,也一定要向父母亲问安。外出时,先告诉父母要到哪里去,回家以后,一定面见父母亲,让他们感到心安。日常生活起居作息有一定的秩序,而且对于所从事的事情,不随便改变。事情虽然很小,不要擅自做主而不禀告父母,假如任意而为,就有损于为人子女的本分,东西虽然很小,也不要背着父母,偷偷的私藏起来,被父母知道了,父母心里一定十分难过。父母亲所喜爱的东西,当子女的都应尽力准备齐全,父母所厌恶的,都该小心排除。万一我们的身体受到伤害,一定会给父母亲带来忧愁,我们的品格有了缺失,会让父母亲感到羞辱、没有面子。父母亲爱护子女,子女能孝顺父母亲,那是极其天然的事,这样的孝顺又有什么困难呢?如果父母亲讨厌我们,却还能够用心尽孝,那才算得是难能可贵。一般人总认为,父母要对子女有所付出后,子女才要有行孝的义务,这和菜市场的讨价还价有什么两样呢?父母亲有了过失,当子女的一定要劝谏改正,而劝谏的时候,绝对不可板着面孔,声色俱厉,脸色要温和愉悦,话语要柔顺平和。假如父母亲不接受我们的劝谏,那要等到父母高兴的时候再劝谏。若父母亲仍固执不听,有孝心的人不忍父母亲陷于不义,甚至放声哭泣,来恳求父母改过,即使招父母亲责打也毫无怨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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