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从11年签到13年,到期后没续签就接着住到现在了,一共住了七年,期间房租每月涨了一百。房租三月一付,无押金,现在住满两个月搬离,当时说好退租金,却给了一部分,剩下的以水费滞纳金为由扣下,给供水公司打电话确认水费已结清无滞纳金,再次联系房东时,他以没住满三月为由拒绝支付欠费,还声称退一部分已经是在照顾你。请问这种情况,房东扣房租是否合理?我该怎么要回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