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通俗的说就是当车子发生保险事故时 保险公司履行职责的一个证明和依据
保险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一方面它应遵循一般合同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共利益、协商性等原则;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相比,保险合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射幸性
2.附合与约定并存性
3.双务性
4.要式性
5.有偿性
6.诚信性
7.保障性
第2个回答 2012-04-24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合同。有其特殊性:1.是射幸合同,射幸即碰运气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2.是附合合同(格式合同)指保险公司拟好标准合同条款,以供投保人考虑接受还是拒绝的合同。3.是不定值合同,就是保险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不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合同中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
第3个回答 2011-05-28
通俗的说就是当你的车子发生保险事故时 保险公司履行职责的一个证明和依据
本人是平安电话车险河南项目组的 联系方式:95512转2号键报工号259719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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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是对原机动车辆保单所做的修改,而并不是简单的对原保单的补充。一般涉及到车辆牌照、发动机号、大驾号、被保险人、第一受益人的批改,还有保险责任的批增和批减,甚至批退。批单的效力是优先于保单的。即最终的保险责任或车辆信息以批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