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别人钱,别人把我告上法院,法院判我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钱,由于没

因欠别人钱,别人把我告上法院,法院判我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钱,由于没有钱还,法院要强制执行,因我有唯一一套住房,而且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夫妻又是分居状态(一年)另外我欠别人钱她又不知道,请问象这种情况,法院又怎样强制执行

您好,这种情况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你说的你欠别人钱你媳妇不知情,有可能这个债务需要你自己承担,会把房子的一半财产作为抵押的。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望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04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不以配偶知道为必要前提。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说你瞒着不告诉老婆就是你自己一个人的了。
其次,现在对唯一住房不代表不能执行了。有直系亲属有住房,你就不算没住处。就算无住处,可以由债权人出资帮你租房几年(一般都是比较偏远之处),把你强制迁出原住房,物品当场清点造册,拉倒出租房内。租房垫付费用后续仍然可以继续向你追缴。
当然,法院为减少矛盾,组织你们调解。建议你想办法筹款还钱,甚至可以协商将你住房出售还债,这样也许你还能有些售房余款在手中。

最后提醒一下,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起一个活动,宣传两三年内解决执行难问题,现在正处于运动式大执行阶段,各级法院的力度会比较大,容忍度会较低。各种强制执行手段会比较严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