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造谣给公司名誉造成损害怎么处理 员工要求支付工

如题所述

一、报警,然后请求赔礼道歉并且对公司进行赔偿。如果是职工离职 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补偿可以从劳动者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职工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损害名誉罪是指我国刑法中的有辱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罪,即侮辱罪和诽谤罪
拓展资料
1、声誉是指对特定公民的行为、思想、道德、职能、能力等的社会评价。声誉体现了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客观的社会评价能使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信誉好的人不仅可以得到社会更多的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效益。具体而言,声誉是指对特定公民的行为、思想、道德、职能、能力等的社会评价。每个人一生都在这个评价中,名誉体现了人的尊严。声誉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乃至其他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名誉是指社会名誉。这种声誉是法人在长期的整个活动中逐渐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声誉,它反映了对其生产经营业绩的总体评价。
二、良好的声誉对个人有以下影响:
① 良好的声誉体现了人的尊严。
②良好的声誉可以获得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
③ 良好的声誉可以使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④ 有良好声誉的人可以获得更多的社会尊重。
④ 良好的信誉也可以获得经济效益。
三、良好的声誉是对特定公民和法人人格价值的社会评价。 具体而言,良好声誉是指社会对特定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角色和才能的评价。 每个人一生都在这个评价中,好名声体现了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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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5
  劳动者离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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