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人员伤亡,我有权要求哪几项赔偿?

因为是在异地修车,要好几天,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我车的燃油补助吗?

1、误工费

要是发生追尾事故的话,那么就得在现场花费时间去协商处理,要是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意见分歧的话,还得等待交警来进行定责,耽误个几个小时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无责任的一方来说,会因此迟到,受到上级苛责不说还可能会被扣工资奖金,而对于分秒必争的生意人来说,时间更是宝贵。再加上车辆送修以及修好后取车所花费的时间,这些误工损失理应由追尾事故的责任方来承担。

2、运输费用

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员进行医疗或转移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的。运输费用应以官方账单为基础;相关证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和人数相一致。

3、车辆折损费

当车辆被他人追尾,要是受损比较严重的话,就属于是“事故车”了,车辆的价值会大幅度的下降,这在业内被称之为折损,不同于车辆在日常使用中所发生的折旧相关的经济损失还是很大的,尤其是在后期将自己的车在二手市场中出售的时候,便会发现比起无事故的车来说自己的车能卖出的价格会低不少,所以一定要记得像追尾事故的责任方索取车辆折损费。

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24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人员伤亡,己方可以要求赔偿包括以下几点: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其他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参考 塔河县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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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9
没有人员伤亡,而对方又被认定为全责,那么你只能对自己受到破坏的财物请求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误工费以及其他正当支出,对方有责任承担。
若不能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可以要求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5-08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5-08
没人受伤就是小事故,所有修车的费用就对方出, 一般对方都会报保险的。
不过要是小刮擦一般都是私了,你估计着叫他赔你些,自己去修或者以后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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