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的车私人抵押算不诈骗罪

如题所述

不算,但是有一定限制。
分期付款车辆在售出时就已经存在了一个抵押权,因为银行或车贷公司因为对车辆享有抵押权,所以才会将车分期付款交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还贷款,就可以将车收回。
依《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也就是说,后设抵押与前设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如大于汽车价值的,后设抵押担保的债权超出汽车价值的部分无效。

在分期贷款购车中,汽车价金会随买受人的支付越来越少,而抵押人只需要对剩下的价金担保,假设车值10万元,已经还了6万元,那么银行对车只享有4万元的抵押权,而车主就可以用这车作抵押,抵押的钱只要不超过6万元就行。

  最后,如何设定抵押这一问题,机动车抵押只有抵押合同是不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双方还要到车辆管理所,并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拿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这三样东西,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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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31

你指的是诈骗借款方吧!这种情况下,购车人并未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对车辆的处分权缺失,所以说,私自将车辆抵押给他人的行为是很不妥当的。至于是否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所以,不能认为是诈骗。只能说是一般经济纠纷。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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