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已经过世,现在的奶奶是爷爷的后老伴(合法的),因有病不能自理,而被她自己的儿子接回农村了。爷爷在世时和后老伴还有后老伴的儿女,还有爸爸,他们一起签订的字据,说是爷爷奶奶居住的楼房过户给孙子,原来房证写的是爷爷,现在已经过户给孙子了。然后爷爷的农村的一套房子和地过户给后老伴的儿子,但是爸爸每月给爷爷的后老伴居住费200元,协议上写如果中途后老伴的家人反悔的话退还之前给的居住费。居住费一直给到后老伴去世(现在后老伴还活着)。爷爷,后老伴,还有爸爸,后老伴的儿子都同意,签订了协议,并按了手印,房子已经过户给孙子了,房子是单位的,只有一个房证,没有产权和契证。现在爷爷过世了,房子要动迁了。请问后老伴反悔还有权利把房子更回来么???姑姑也来争动迁款,她有权利么??????
如果老人没有反悔,那动迁款有姑姑的份么????这个协议属于爷爷生前签的,现在就一个后老伴还活着。爷爷去世了。协议单方可以更改反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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