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问答网
所有问题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请问,甲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举报该问题
其他回答
第1个回答 2011-05-06
过失伤人
<上一页
1
2
3
相似回答
简述一下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
答:
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因为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就必然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如果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这个行为就不成立犯罪。可见,因果关系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前提。例如,关于轰动一时、热议至今的“许霆案”,案件主人...
刑法中重叠因果关系如何定罪?
答:
(三)刑法因果关系有两个机能,一个是定罪上的机能,一个是量刑上的机能。已如前述,刑法因果关系涉及对犯罪请便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的承担。(四)这种联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所谓具有法律意义,是指这种联系因其本身涉及法律的目的和机能而进入法律的视野,且最终由法律进行评判。如某甲为一汽车运输队的...
金锁链条件的形成条件
答:
地球之所以有生命存在的内部条件——金锁链条件: ①温度适中,昼夜温差不大(日地距离适中,昼夜交替周期不长); ②有液态水(地球内部物质运动产生水汽,温度适中); ③有比较厚大气层,适宜生物呼吸的大气(质量和体积适中)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
无 ...
答:
甲并非是出于故意的,因为常理是推人
胸口一把
,一般不会致使他人
死亡
,而且
甲乙
两个之间是
争执
,甲没有杀人故意。更多是倾向于愤怒而推搡乙。此时的乙心脏病发作结果不是甲所期待或预料到的,应为意外事件。至于刑警不给立案是有理由的。此时甲应对乙的死亡进行适当赔偿。
大家正在搜
甲某因为琐事与乙某发生争执
甲乙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
何某因家务琐事与其妻发生争执
甲乙因琐事发生口角对骂
甲乙两人因为琐事争吵打架
发生争执的事
容易跟人发生争执的人
发生争执如何处理
甲某因为琐事
相关问题
中国心脏病医院的排名
该看心内科还是外科先天性心脏病
求心脏病护理论文心脏内科护理论文
心内科,心脏病,专家进,答得好高分在送分!!
哈尔滨市看心脏病最好的医院
心脏病算外科还是内科
内科,心脏疾病的大夫帮帮忙
心血管内科 心脏病哪个医院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