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地址写错了一个字,现在房子不能过户不能改名也不能继承怎么办,到民政局也不给更改!

情况有点复杂:我父母是2001年离婚的,只有一处房产归我妈妈了,房产证上的日期是2003年,契证上的日期是2000年,我父亲在2006年时去世,我母亲至今未婚,爷爷奶奶姥姥都在,但是奶奶的神经不是很好(但没在医院出过证明),我和妈妈的户口还在爷爷家,现在我母亲得了癌症,想把这房子改成我名或立下遗嘱给我,但是发现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地址有个字写错了,和房产证上的不符,什么都办不了,民政局也不给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请各位帮帮忙。最好是怎么能在民政局把这个字改了(中路给些成了东路)。
请说详细点,我不太明白,去法院怎么变更,公证处的人说这东西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改,我都蒙了~~~~我父亲已经过世了,去法院怎么变更呢!
~~房证上的名字一直都是我妈妈的名字

你父母有离婚协议,证明已经离婚,可离婚后该房子是谁在住?很主要。1,如果还是你妈在住,那除了你妈就变成无主了,自然就是你妈的,就象是农村的宅基地一样。2,这个房子还有什么人会和你争?如果没有就更好办,如果有,看能不能和他们再商量,把以后的继承权都给你,让他们放弃。3,协议不了,你就找证明,第一,证明东路该号的房子不是你的,中路的房子才是你的,房产局有原来房产证的人名,而你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这就证明你母亲和他原来是夫妻,所以离婚时才会把房子给你母亲。先确定房子是你爸爸后再确定该房子的详细地址,再确定你妈是他前妻,然后确定离婚协议时房子归你妈,再把地址改过来,做遗嘱给你完成,你还可以看原来离婚协议有没有房产证的复印件,如果有,那也好办。有了以上确定,你可以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如果还不让办,你就找媒体,把这个事曝光,把原来给你写错字的人给法办,让他回家耕田,然后媒体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希望能帮到你追问

离婚后房子是我妈住,还有我们在地名局开了个证明,证明协议中东路是错中路是错(根本没有东路),但是这个证明公证处不认,后经过协商,让我们自己写个声明说这个是笔误,还说我们在地名局开的证明一点用也没有。当初离婚时也房产证还没下来呢,当时协议是我妈写的,凭记忆写的地址!我奶的精神不是很好,公证处说我奶做的证明要先到医院开证明证明她神智清醒,以免以后有人提出异议。现在我们想直接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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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6
找法院,给离婚协议的作更正。
第2个回答  2011-05-06
去法院做任定是你说的地址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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