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时效怎么算是从法院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算还是从申请之日算

如题所述

  财产保全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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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11
一般而言是从你收到法院的裁定书之日起计算,而且法院或附带给你一个财产保全的清单,上面会注明财产保全的起止日期的。
第2个回答  2014-09-11
从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之日开始计算。
在财产保全中: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3个回答  2014-09-11
法院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财产保全解封,开始处理财产。
第4个回答  2014-09-11
是从法院出裁定书之日起算。
江苏周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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