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师让我们分析北京汽车尾号限行政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是不是结合实际分析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追答合法性原则首要的要求即是: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可行。那么你可以搜集一下这方面资料,对比分析,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什么级别政府的交通管理机关,可以就设立禁区、限制机动车上号挂牌以及特定的出行日期等做出抽象规范。
其次,分析合法性原则,也要结合行政国的时代背景,分析“法无明文授权不可行”的局限性。立法具有延后的特性,那么在相关法律规范出台前,行政机关是否只能被动的消极观望不作为呢?并且可以由此引入行政机关的试验性的“行政立法权”做更进一步分析。
对这个事情的合理性分析,应该不成问题了吧。
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