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下开饭店噪音、油烟很大,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吗

如题所述

噪音大,油烟大,是属于环保问题,不是向工商局投诉,应该是向环保部门投诉。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扩展资料:

投诉以后的处理时效: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九条 属于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的举报件,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受理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送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内设机构。

第十条 属于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的举报件,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受理后,应当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系统于3个工作日内向下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交办。

地方各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应当即时接收上级交办的举报件,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举报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参考资料:人大网-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24
居民楼下有法规和条例就不能开饭店的,先投诉12345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没有给处理,你将主管部门直接起诉法院,你可以起诉饭店 也可以起诉环保局过市场监管局(走行政诉讼,因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环保部门发布的,第81条就有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还有几条法规条例你可以用到
环境保护标准》HJ 554-2010
第423条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
第622条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第623条
饮食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标 准编号:JGJ 64-1989
第334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4-07-04
你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的,好像是环保部投诉吧
第3个回答  2014-07-04
工商局不见得管,找环保局和卫生局,环境监督局会管的。追答

12345电话也管,它不是直接管,责成有关部门管理,最终还是这些部门管。如果这些部门没管,再打12345投诉。并且投诉这些部门不作为。

第4个回答  2014-07-04
可以向卫生局和环保局投诉,但是这招有点损,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