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办医保卡的地方在哪里

我公司在静安区,帮我交了社保,但据说医保卡要自己去领,不知道在哪里办

上海静安区办医保卡的地方如下:

1 、南京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延安中路955弄67号    

2 、 曹家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万航渡路676弄46号    

3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武定路139号      

4 、江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常德路818号     

5 、 静安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常熟路115号  


  

6 、 大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彭江路188号   

7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安泽路78号    

8 、天目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沪太路150号    

9、 临汾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临汾路335号    

10 、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灵石路725号(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医保—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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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2
上海静安区办医保卡在静安区医保办常德路940号
一、《医保卡》办理方法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二、《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第2个回答  2014-05-29
外地户籍就业人员在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常德路940号)领取社会保障(医保专用)卡。
本市户籍的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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