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苗疆蛊毒的知识?

很多历史小说里面会提到”苗疆善使毒,以蛊著称.”

不知道谁知道一些关于蛊毒的知识.尽量详细.谢谢!!

一、起源
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有苗族学者调查后认为,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他们认为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 蛊术病,都是着了蛊。属于突发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就好了;属于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 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的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二、传说
蛊是一种以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是一种较古老的神秘、恐怖之巫术,主要流行于中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谷子储藏在仓库里太久,表皮谷壳会变成一种飞虫,这种古人也叫它为蛊。左传昭公元年说:“谷之飞,亦为蛊”、“谷久积,则变为飞蛊,名曰蛊”。从谷壳变成的飞虫与米糠不同:飞虫会飞,米糠不能飞。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曰:“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本草纲目》里说:造蛊的人捉一百只虫,放入一个器皿中。这一百只虫大的吃小的,最后活在器皿中的一只大虫就叫做蛊。可知蛊本来是一种专门治毒疮的药,后来才被人利用来害人——“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三、制作方法
用12种有毒动物如蛇、蜈蚣等埋在十字路口,经过49天 以后取出来,贮在香炉内,这就是金蚕蛊。据说这种蛊养成之 曰,不畏火枪,最难除灭。福建的龙溪县有这样的传说,金蚕 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它能替人做事,譬如你要插秧,你先插一 根给它看,它便把整亩的秧插好。它勤于洒扫,养金蚕的人屋 子是很干净的,你一进家门,用脚在门槛上一踢,回头看见门 槛上的沙土忽然没有了,你便可知道这家养着金蚕蛊。据当地 的传说,金蚕蛊喜吃人,若干年定要吃一个人。年终岁暮时, 主人须和它算账,若有盈余便须买人给它吃,因此算账时,主 人打破一个碗要说打破20个,对它说无息亏本,明年再买人 饲它。而南靖人的说法,则与此大同小异,他们把养金蚕说成 养挑生,金蚕蛊一般放在尿缸边或没人到的地方,不要让人知 道,否则便要败露,招致杀身之祸。金蚕能变形,有时形如一 条蛇,或是一只蛙,或是一个屋上地下到处跳走的穿红裤的一 尺来高的小孩。养金蚕的人家,很少疾病,养牲畜易长大,没 有死亡之患,而且能聚财暴富。每年年底,主人要在门后和金 蚕算账,说今年打破了碗匙若干,亏本很多,若你说今年得 利,家中的人就渐渐死亡,养金蚕的人都没有好结果,这叫做 “金蚕食尾”。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就要及时嫁金蚕了,其做法是 以布包一包,内放银子、花粉和香灰(即金蚕蛊)放在交叉路 口上,见银眼开者自然拾去,误取了银包的,金蚕蛊则会跟了 他去 。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4-26
蛊的传说由来已久。在众多充满神秘色彩的传说中,放蛊者大都是苗人。从武侠小说到电影电视,从正史、地方志到边地游记。
蛊到底是怎么回事?
多数材料上讲述的放蛊事实是不可信的,其中很多内容有相互传抄的嫌疑。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巫蛊不过是某种汉人的类似鬼怪的传说,与苗人事实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更不可能是一种释放毒物的技术。

研究苗人的巫蛊问题的理论意义在于:

第一,对巫蛊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巫术想象在建构族群之间和族群内部权力关系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第二,对苗人巫蛊的研究,有助于澄清问题,避免没有证据的想象和猜测。对于苗人社会中的巫蛊信仰背后存在的妒忌、社会排斥和利益冲突的说明,有助于揭示巫蛊谣言希望构建和改变的社会权力关系。

就现实需要而言,此项研究至少有如下意义:
首先,此研究有助于增加人们对巫蛊谣言的认识。人类学并不是摇椅上的学术,它长期以来的学术传统是面向社会面向现实的,不管其服务对象和对实际生活的影响怎样,人类学对我们增加对他乡社会现象的认识功不可没。我希望本文能增加人们对巫蛊谣言的认识。

其次,此项研究有助于我们消除对于巫蛊及其类似内容误解和偏激想象,更加理智或则更加宽容地对待他人,而不是身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于我的很多被指认为有蛊苗族同胞来说这更为重要,他们遭受到太多的不公正的待遇。由于“巫蛊”问题在苗人社会里隐蔽存在,它又不能公开谈论,更说不上争辩,不幸被想象和谣言中伤的人们有苦说不出。我们不能保持沉默,应当有人为他们说话。
相关回顾
尽管中国历史上关于巫蛊的记载众多,然而长期没有专门的研究。对蛊进行研究是在二十世纪之后才开始的,而且有西方学术的影响。

巫蛊问题真正引起国内学术关注是抗战时期,由于大量汉人迁移到西南地区,关于少数民族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得到重视。内迁至贵阳的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的陈国钧在《苗族的放蛊》一文记述了与古籍资料相似的苗人防蛊的传说和防治之法。作者记述到许多汉人坚信苗人会放蛊,但是作者认为传言中不可思议的地方很多,所谓的“中蛊”可能是由于不卫生条件下的偶然中毒。陈国钧注意到汉人因为和苗人太隔阂又欺凌他们,因而惧怕苗人用蛊毒报复。作者没有与苗人交谈过。陈国钧开启了这方面的研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此后,李植人在《社会研究》第23期的《苗族放蛊的故事》。李植人通过对放蛊故事分析认为“蛊”的可能是人们对自然疾病的解释。作者指出长期轻视苗夷的观念存在,使得汉人故意夸张形容,将蛊传为一种苗族奇闻。李植人认为所谓苗人放“蛊”只是一种迷信。二者后来都收入了文通书局的《贵州苗夷社会研究》。它们都指出所谓苗人放蛊是汉人社会的迷信或传闻,而中蛊可能是人们对不卫生的条件所造成的一些疾病的解释。另外,他们的研究基本上没有明确地表明苗人的态度和观念。

1960年《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九期刊发了李卉的《说蛊毒与巫术》一文。由于两岸分割,作者只能从历史文献的出发,以对文献资料的分析阐发了对巫蛊问题的看法。作者认为一些汉人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交往患上寄生虫病,又目睹西南民族的毒药制作,并耳闻那里的黑巫术之风,以致他们将这三者牵扯到一起,变成了书籍文字多有记载的巫蛊传说。李卉认为对西南少数民族使用毒药和黑巫术的恐惧,使得蛊被用以解释汉人遭受的寄生虫病。李卉认为所谓的巫蛊是对黑巫术的特定想象。

黛曼(Norma Diamond )在1988年指出由于苗人与汉人间在宗教实践、婚姻、家庭组织或者生态等方面不可调和的文化的不同造成了汉族对苗族的怪异想象。也就是说,巫蛊是汉人针对苗人的一种谣言和想象。显然,黛曼深化了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1]

但是,也有认为苗人的放蛊有可能存在。凌纯声、芮逸夫在《湘西苗族调查报告》报告了巫蛊传说和一个巫蛊案件,没有什么分析。当年协助二人调查的石启贵在后来编著的《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中“巫蛊辟谬”一节对凌纯声、芮逸夫作了批评。他认为由于苗人过于迷信,人们相信巫蛊谣言并对巫蛊感到恐惧。他指出,“今者社会,众口云云,该以愚多智少,寡不胜众,以故便成一人传虚,百人传是。”[2]石启贵先生注意巫蛊谣言的传播在形成巫蛊信仰中发挥的作用。

张紫晨在《中国巫术》一书,高国藩在《中国巫术史》一书,邓启耀在《中国巫蛊考察》一书,袁定基在《论放蛊和防蛊治蛊习俗》一文中,都将巫蛊看成是一种巫术。其中,高国藩注意到“蛊道巫术”在历史上的传承和变化。而邓启耀实际上看到了巫蛊的想象性,即它仅仅是一种信仰——或则说是迷信,它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并形成社会内部的分隔。但是,由于他没有将巫术与巫蛊区分开来。因而不能摆脱巫术理论的影响。

詹鄞鑫在《心智的误区》一书、黄世杰在《蛊毒:财富和权力的幻觉》一书中相信巫蛊是一种实在的巫术技术。但是,除了收集许多神奇的传说之外,他们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巫蛊确实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