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防疫政策最新

如题所述

2022年12月8日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防控办副主任邬惊雷就本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10条措施的有关情况作通报:

  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并迅速部署落实。7日下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就科学精准实施好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10条措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提出明确要求。市防控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国家要求,逐条细化分解,有力有序落实各项优化措施。

  一是关于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目前,本市已经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街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不得随意采取“静默”管理。科学判定风险区域,尽量减少封控人员数量,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

  二是关于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本市已明确,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外,其他人员原则上愿检尽检;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的人员不再赋黄码。从12月8日起,本市不再对来沪返沪人员实施“落地检”“三天三检”“五天四检”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随申码”“场所码”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我们已优化调整部分场所防疫要求,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含托幼机构)等有特殊防疫要求的场所外,12月9日9时起密闭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场所也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市将继续保留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三是关于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密切接触者,本市已明确12月8日起,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由“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12月9日起,本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选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我们已要求各区各单位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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