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完活公司不给对量结算找劳动仲裁有用吗?

如题所述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仲裁程序分为受理、组庭、开庭、裁决四个阶段。那么,工程不结算能仲裁吗?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不结算能仲裁吗
      通常情况下对于仲裁一般可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而仲裁又是一种与法院不同的准司法程序,对于工程不结算能否仲裁问题,我们从以下两方面来讨论:
      工程结算争议一般都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纠纷,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施工合同的结算,对于这类合同纠纷合同各方是可以约定履行该合同而产生的争议解决由某商事仲裁机构来管辖的,为此该仲裁是可以处理工程结算争议的,实际生活中也有大量的施工合同纠纷是通过商事仲裁来解决的,这种程序一裁终局。
      工程承包人与工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务费或工资纠纷,这类纠纷目前劳动仲裁机构也不受理,通常要求由法院受理解决,因为法律上不认可工人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当然确实与施工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双方都认可并明确为劳动关系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不结算工程款怎样起诉
      不管工程款是否结算,如果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首先就是要却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
      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
      如果没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证明存在发包承包关系的资料,比如现场签证单、验收资料、图纸交付记录等作为证据,并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诉。
      同时还要考虑:是否约定了过了一定期限不结算就是认可工程合格?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工程是否已由发包方实际使用?对结算有争议可以双方协商共同委托造价鉴定,或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造价工程师进行司法鉴定,注意保留工程中的签证资料。
      最后,要考虑依据合同或其它文件,索要工程款的主张是否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未经结算的工程,债务人并不知道所欠债务数额,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也是未知数,故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有特殊情况,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办
      实践中,发包人经常以拖延结算的方式达到延期付款的目的,同时也阻碍了付款条件的成就,也不用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这也导致了承包人大量资金的积压,同时也使承包人对外应付的很多款项无法支付而可能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此种情况,律师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此外,还有一个小技巧: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量在专用条款款中约定“适用建设部369号文”,因为该文规定: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20~60天内,发包人应提出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这样一旦发包人拖延审查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就可以要求发包人按自己计算的竣工结算造价支付工程款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便是整理的关于“工程不结算能仲裁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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