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赤峰市城乡居民、职工医保待遇再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 员 类 型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至万元(含万元)
85%
70%
60%
万元至6万元
(含6万元)
88%
80%
70%
6万以上部分
90%
90%
8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 员 类 型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在职文革基残人员)退休文革基残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工人) 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以下部分(含15万元)
92%
95%
97%
15万元以上部分
94%
97%
99%
建立完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二)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2%缴纳的比例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以2021年全区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3%比例定额划入,2023年及以后按照2%的比例定额划入。
(三)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一是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是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医疗保险入我家,健康保障你我他。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公民义务,依法享受医保待遇是公民权利。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已经开始,将于12月31日结束,在此提醒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参保缴费,筑牢健康风险防线,共享医保惠民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