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应届生就业补贴

如题所述

厦门应届生就业补贴标准如下:

应届毕业生补贴:

每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的就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对于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获得额外的就业补贴,标准分别为8000元和10000元。

残疾毕业生补贴:

符合条件的残疾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的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0元。需要说明的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领取补贴时,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并且在厦门市激励人才现场办理或通过网上申报领取。

申报审核:

用人单位审核个人学历、年龄、户口、人事关系、社保缴交时间、申请时限等相关条件,确认无误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网上提交,申报单位采取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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