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如题所述

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一)

为及时发现、有序应对、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降低发病率,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工作目标: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指导和规范全镇范围内手足口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村级群防群控为基础,以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预防、抓控制、抓基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针对今年手足口病发病形势,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做深做细防控工作,确保全镇防控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周边乡镇的疫情情况,充分估计镇内可能出现的疫情,做好手足口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镇教育办公室要加强对学校和各幼儿园的卫生监督检查。发现病例要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对辖区群众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与疫区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主动搜索发现病人,一旦发现儿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诊治疗;要对疫情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观察管理,对辖区内的出院病人要跟踪调查一周。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在手足口病暴发和流行时,根据疫情性质和危害实行日报告制度;诊断的手足口病要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一旦出现暴发疫情,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二)抓好环境消毒。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全镇各村、各单位居住、办公和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集中消毒处理,对5周岁以下儿童家庭、出院病人家庭及其四邻进行环境消毒。厕所用石灰消毒,有5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必须用84消毒液消毒,切断传播途径。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镇村卫生环境。要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三)完善救治措施。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充分发挥医护人员的作用,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杜绝村卫生室截留5岁以下发热儿童现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医护人员培训,严格掌握手足口病诊治标准,做好药品、消毒液等主要物资供应工作。在救治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致病的临床特点和病程规律,及时总结救治经验,尽早发现重症患者,及时转运,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严格落实包村包户制度。各管区、村及包村机关干部要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和监督作用,切实担负起包村包户责任。包村包户的对象为5岁以下儿童,具体工作要求:对每名5岁以下儿童登记造册,保证每个儿童有人管理;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健康教育,保证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儿童进行晨检、午检,保证及时发现病人;对有不适症状的儿童实行随访,保证能够及时送诊;对发病儿童和家长的隔离及环境消毒,保证疫情不传播扩散;家庭环境卫生治理,保证清洁卫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和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避免扎堆玩现象;要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三、明确责任,严格疫情扩散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靠上抓,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协调部门合作。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全镇防控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镇教育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托幼机构晨检、午检制度,发现发热、皮疹病人迅速采取防治措施;大码头派出所要加强对网络有关手足口病信息的监管;镇城建委要切实督促搞好垃圾清理,保持环境卫生;镇精神文明办要大力宣传防控知识,正确引导舆论。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以及人为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二)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之一。本病全年均可发生,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X年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科学、及早诊断发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防止死亡病例,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 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手足口病防控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成立 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附件2),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报告和配合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流调与消杀工作和依法对有关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 村卫生站、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

三、手足口病防控的分级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3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四、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市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五、手足口病的分级确定和响应

按崇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一旦有集体单位内发生手足口病或突发疫情流行,即启动本预案。

(一)一般(Ⅳ级)响应:

1、 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 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居家隔离治疗患者、密切接触者由公共卫生科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手足口病防控指南(201X年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同一班级发生聚集性病例(2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白头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同时由公共卫生科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消毒处理工作。

9、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10、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六、预案的终止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市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手足口病诊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公共卫生科防保人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对各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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