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揭虚拟货币黑幕:抽查60家平台均操纵币值

如题所述

低价发行或收购,然后高价卖给接收者,赚取差价,叫割韭菜!

货币圈还有一句话:99%的虚拟货币都是骗人的!

3月26日,国家审计署在其公共账户上转载了王梦醒的文章《虚拟货币审计方法》,对当前虚拟货币问题提出了风险提示和审计方法。

文章提到,审计抽查60个平台发现,所有实际上都没有其声称的技术和任何货币功能,所谓的币值平台自行控制,平台吸引投资者加入后,通过操作币值对投资者持续吸血,往往影响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根据文章的总结,目前的虚拟货币主要包括四种操作方法。一是构建虚拟货币,涉及欺诈的特点明显;二是通过编造故事和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的注意;三是具有多种违法犯罪特征;第四,虚拟货币犯罪活动与地下银行密切相关。

文章如下:

一、构建虚拟货币

涉众诈骗特征明显。各种虚拟货币平台普遍存在比特币确保其货币价值不易操纵区块链去中心化一些声称是本币的技术也以国际组织和跨国金融集团命名,而另一些则直接将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和推广的数字货币技术与本币混淆,用于背书,迷惑性极强。审计抽查60个平台发现,所有实际上都没有其声称的技术和任何货币功能,所谓的币值平台自行控制,平台吸引投资者加入后,通过操作币值对投资者持续吸血,往往影响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通过编造故事

设计模式吸引了投资者的注意。自2015年以来,虚拟货币市场至少经历了互助盘挖矿机拆分盘等待操作模式。

互助盘

互助盘核心技术是以平台创建的虚拟货币为投资载体,投资购买虚拟货币称为提供帮助,卖虚拟货币叫得到帮助。投资者(买方)在确定投资额度的基础上,由系统匹配卖出虚拟货币的投资者(卖方)。系统匹配时间为1至14天。在等待匹配期间,卖方可以享受每天1%的投资收入,这反映在账户中增加的虚拟货币中。匹配成功后,买方需在72小时内将款项转移给卖方,并上传付款凭证,卖方还需在72小时内确定款项。到目前为止,卖方已完成投资利润退出,买方身份已转换为卖方,并等待系统再次匹配下一个购买虚拟货币的投资者,以便循环。

挖矿机

挖矿机投资者通过网站指定的交易平台购买虚拟货币,然后用虚拟货币租赁矿机,由声称在国外的矿机托管机构代替挖矿。矿机分为不同等级,租赁期为一年。在租赁期内,根据不同的投资水平,投资者的账户反映在每天增加不同数量的虚拟货币,其承诺的年度虚拟货币回报高达数倍。

拆分盘

拆分盘主要运营模式是人为构建一套以美元计价、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循环往复、数量可翻倍的运营体系。比如虚拟货币价格从0.2美元开始,每卖出100万虚拟货币,涨0.01美元,货币价值涨到0.4美元后拆分,即投资者手中的虚拟货币数量翻倍,然后价格恢复到0.2美元。进入下一轮交易和拆分。事实上,这些故事和模式是罪犯吸引投资者精心编写的卖点,当旧谎言不能编圆,旧模式不可持续时,卷钱逃跑,然后编造新模式,新虚拟货币继续作弊。

三是具有多种违法犯罪特征

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常用于从事非法犯罪活动,通常集中控制少数个人或公司账户吸收、转移资金,通过互联网媒体建立金字塔销售网络扩大资金规模,技术通常具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资金欺诈、组织、领导金字塔销售活动、场外非法交易平台等非法甚至犯罪活动的特点,但不同于各种非法犯罪活动,在侦破具体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很难定罪。例如,大多数虚拟货币宣传都有动态收入,即线下开发获得相应比例的份额。例如,大多数虚拟货币宣传都有动态收入,即线下发展获得相应比例的份额。投资者的首次投资也必须通过领导人在线操作。在数据分析中,资本流动也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这符合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产的描述。然而,由于虚拟货币是一种虚拟事物,在实际定罪中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名义,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和服务获得加入资格这种犯罪构成要素不太一致。

四、虚拟货币犯罪活动与地下银行密切相关

在现实生活中,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服务器往往放置在国外,即国内欺诈和海外数钱,以便提前跑步。在利用虚拟货币向公众筹集大量资金后,幕后量资金后,利用地下银行等非法手段将资金转移出境,手法隐蔽,不利于监管。即使投资者发现自己被骗了,因为资金已经出境,交易数据无法获取,根本无法追索,最终也只能是人财两空的结局。例如,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吸收超过10亿元的资金后,将大部分资金转移到地下银行组织,地下银行通过对敲(即在境内外设立两个资金池,在境内收款后通过境外资金池支付)等方式将募集资金转移到境外。各种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犯罪的上下游利益链,不利于监督,也给后续案件的调查增加了难度。

虚拟货币的审计方法

1利用大数据分析

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是查处所有涉及大众问题线索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大数据、高平台、宽视野、活思维也是处理这些问题的应有之义,虚拟货币的重大问题线索也不例外。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银行数量众多,银行数据标准不统一,给数据分析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建立一个标准表,总结最需要的数字段,首先标准化不同银行的数据,并在统一标准的数据。这种做法虽然前期工作量非常烦琐、庞大,但是为后期进行数据分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充分发挥数据作用提供了保障。同时,近年来,基于便捷高效的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管理不够严格和标准化,给犯罪团伙留下了空间。他们利用支付平台收集和转移资金,这也使审计人员难以分析数据。这就需要深入研究问题线索中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清算平台的数据分析,将相关数据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切断的资金流连接起来,形成不可避免的数据网络。

2、找到幕后的实际控制人

为了避免监管甚至法律制裁,虚拟货币的幕后操作员经常设置许多防火墙。筹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是通过购买身份证等手段找到的马甲,如果将这些马甲作为问题线索的主体,最终结果往往是打草惊蛇人去楼空,同时还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服务器放置在境外等问题。因此,如何找出幕后的实际控制人,是查处这类重大问题线索的关键问题。例如,在调查和处理虚拟货币问题线索的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账户在吸收资金后迅速分散和转移资金,只有一个账户基本上只流入资金而不流出,流出只用于购房、购车等消费。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再加上扩展调查,审计师可以提高锁定幕后操作员的成功率。在提高审计信息准确性的同时,也可以为公安机关后续案件调查提供有力帮助。

3、认真对待问题的定性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用于这种违法犯罪手段的定性,虚拟货币手段具有多种违法犯罪的特点,给审计人员上报材料时如何定性、交给哪个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例如,在处理虚拟货币问题的线索时,审计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移交公安机关,最终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罪立案,但根据现有的审计手段,传销最难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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