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与对方相撞,因为是第一次好多事不懂现请教大家,对方是全责,保险公司赔偿850,交通队结案后到4s店

问题一,保险公司定的价格与4s店鉴定价格不符超出的部分怎么办?
问题二,我这些天耽误的时间、交通费该不该向对方要,对方不给是否可起诉,如起诉对方最多赔偿多少?
问题三,结案的时候他同着警察面给的850元,因为他说他给交修车费就把钱又要了回去,由于定损金额低于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又进行了追加定损,对方如果不给交钱,他的保险能报吗?按程序应该他给我交钱后,拿着收据可以报保险费,还有他的车的保险费。

1.超出部分应由对方承担;2.应该要,不过要根据受损严重程度不同而定;3.具体情况应根据各承保公司各地区不同而定,不过这些应该由对方和保险公司办理,你只需要求对方将车修好及补偿你的损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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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8
不想要损失,起诉对方,不管对方或者他的保险公司,总之所有费用都要到(超出,误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