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签合同,辞职了,可不让走。

不让走,说没找到人之前不可以走。。。可已经快两月了。还和他吵架,因为是做流程的工作,着个部分就我自己,我走了,他门后面走没法做。。。一直都不让走。。。。。我想通过劳动部分解决,申请仲裁。可公司也没发押金条,只是在领工资时,在一张表格上签字。而且,我用的名字和身份正上的名字不一样。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万一,告不成,可能让他开除我,那就什么也没了。。。公司很多人,都想走,
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告。。到哪去告。我在山东青岛,希望有人帮我解答下。投诉地方的电话是多少。。。。。谢谢了,好人一生平安

第1个回答  2011-04-30
1、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的行为不受单位约束,有权随时离职,不需提前30日通知单位。
2、公司无权扣留你押金,你有权到劳动部门投诉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2个回答  2011-05-03
你好,我是青岛劳动争议律师,我的名就是手机号,可咨询。你现在可以走,并且向公司要工资,如有给直接向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要求仲裁,青岛市统一打电话12333。你现在应该注意搜集证据,如没有书面的,可以录音。
第3个回答  2011-04-30
建议拨打1233进行投诉
或者直接去企业所属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针对你的情况,个人建议最好协商;
劳动法明文规定劳动双方必须如实告诉自己的基本情况,劳动条件,技能等;
对隐瞒自己身份的可以辞退!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约定的基本工资是肯定要给的,就是不涉及经济赔偿问题!
对于仲裁举证。劳动者无须担心。举证是企业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05-01
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可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据,可以让其他的工友出一份证明你的岗位、进入单位的时间的材料。其余的由单位举证。单位不举,单位应当承担不利的判决结果。
第5个回答  2011-04-30
拨打1233进行投诉
或者直接去企业所属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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