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向总公司缴纳工会经费开什么依据

子公司一直计提工会经费缴纳给总公司,可是总公司只给我们开了一张收据,是不是应该开正规的工会经费发票???????????请知情者告知!!谢谢!!

子公司向总公司缴纳工会经费开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
1、子公司向总公司缴纳工会经费,总公司必须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这是工会组织使用的唯一合法的票据。
2、如果母公司无法提供专用工会经费收据的话,子公司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该项支出应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子公司如果设立独立的工会组织,可以自行计提缴纳工会经费并要求开具发票。但是一般来讲一个集团只有一个工会组织,因此集团就代行了部分职责,这取决于集团公司的内部规定。
4、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建议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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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30
我们集团公司也是这样处理的,这取决于你们子公司是不是设立独立的工会组织,如果有,那么你们可以自行计提缴纳工会经费,并要求开具发票。但是一般来讲一个集团只有一个工会组织,因此集团就代行了部分职责。这取决于你们集团公司的内部规定,例如公司章程之类的文件。
为什么很多大集团都只有一个统一的工会组织(其他分支机构也可能设立,但,是不是有法律上认可的资质那就不好说了)这就事关经济法的内容了,因为董事会、监事会必须要有职工代表,而董事会这样的核心机构在我国目前的惯例就是要求选择“意见基本一致”的自己人。如果工会机构零散,不利于选择出所谓的“自己人”。
撤了一大堆,忘了你的问题,总言之,你们公司的这种情况开收据是可以的。我们公司N年来的审计都问过这个问题,审计是认可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03
当然,总公司应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这也是工会组织使用的唯一合法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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